常见问题解答
您当前位置:
主页»新闻动态»

未经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 南京市雨花台区一水果店被罚

时间:2025-08-31 11:55:01 浏览量:546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 近年来,未经水果店一改传统模式,备案不断创新,销售零食逐渐成为水果店的预包雨花“香饽饽”,例如散装炒货、装食预包装坚果产品等。品南然而,京市水果店拓宽营销思路,台区增加经营范围需要注意哪些方面?4月2日,水果记者从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店被水果店经营者增加经营范围,未经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备案涉及预包装食品,销售要及时办理备案。预包雨花

2023年12月3日,装食南京市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消费者在某水果店购买的1袋榛子标签无生产厂家、生产厂家联系方式、执行标准和执行编号等信息,该产品为预包装食品。2023年12月8日,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对该水果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货架上有3袋待售的净含量为500克的榛子,外包装标签上无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信息,且未标注价格标签,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经营者对货架上的榛子进行价格标注。2024年1月11日,该水果店进行备案,1月19日向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提供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执法人员检查货架上的榛子零食。资料图片

据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经营者未在货架上标明榛子的价格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且经营的榛子为预先定量包装,符合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为预包装食品,同时该商品标签未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和营养成分表信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经营规模小,货值金额较少,并与消费者达成退款诉求,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且经营者被认定为三级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处罚法》《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价格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

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水果店经营者,及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且店内所有商品均要做到明码标价,日常经营过程中要做好进货查验。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焦晓薇 薛晶晶

责任编辑:温馨宁上一条:浙江杭州:58批次青团抽检结果全部合格下一条:南京市雨花台:检查百果园门店
产品中心
产品
服务
企业文化
荣誉资质
荣誉资质
专业团队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TEL

020-123456789

邮箱:admin@aa.com
手机:020-123456789
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Copyright © 2002-2017 水泥发泡板水泥发泡保温板专业诚信的水泥发泡板厂家
友情链接: 福建厦门:核查处置人参阿胶亚铁芡实饮等3批次不合格食品  提供免费住宿、翻译、法援服务!徐闻邀全球采购商共享菠萝商机  山东省消协发布20款太阳镜比较试验结果 所有样品均达标  充电宝体积小容量大安全吗?粤澳消委会联合开展比较试验  上海:babysing、圣贝恩等4批次儿童床不合格  北京市消协开展无线洗地机产品比较试验:博宝特清洁效率较低  山东威海: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吉林: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山东威海: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江苏南京:燃气具及配件产品抽查问题发现率为9.17%